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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书中占据至关重要的位置

  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候,往往需要制作一本投标书,这样才能够顺利的进行活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投标保证金是必不可少的的一部分,是投标书组成的关键。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a)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b)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4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吉林省人按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投标人要想顺利的参加招投标活动,就要做好一切的准备工作。首先投标保证金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一定要做好这个环节,让活动能够顺利的进行。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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